金屬欄桿扶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
1 金屬欄桿扶手工程所采用的材料應為現行國家標準規定的鋼材《碳素結構鋼》(GB/T 700-1988)中的Q235鋼,《不銹鋼》(GB/T 1220-1992)中的0Cr18Ni9不銹鋼或SUS 304不銹鋼,《夾層玻璃》(GB9962)規定的夾層玻璃,《鋼化玻璃》(GB9963)規定的鋼化玻璃。
2 金屬欄桿扶手工程所采用的材料應具有質量證明書,并應符合設計的要求。當對鋼材、玻璃的質量有疑義時,應按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進行抽樣檢驗。
3 金屬欄桿扶手工程所采用的連接材料和涂裝材料,應具有制造廠商的出廠質量證明書,并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。